阿圖爾·施納貝爾(1882-1951)
在學生時代要多注意技巧練習。有了技巧後把它放在第二位,必須用自己全部的感受和理智去理解音樂,否則就變成技巧家而不是音樂家了。他這種用頭腦而暫時不用手在鍵盤上實踐的精神練習方式,可以在任何時候進行,如散步、休息、甚至吃飯、坐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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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廉·巴克豪斯(1884-1969)
每天練習半小時以上的音階、琶音,但加上表情去彈。他覺得練習巴赫對提高技巧很有幫助,若學生只練那些旋律動聽,自己非常喜歡的作品是很有害的。他還認為,不單把技巧困難的地方練好,簡單的樂曲,也要盡量彈得完美,也要多練一習。
克勞迪奧·阿勞(1903-1991)
很早便表現出非凡的音樂才能,並且擁有一雙非常靈敏寬大的手,但他練琴卻很刻苦,據他自己說,十二三歲時,每天三小時的基本練習,以保證打造良好的技術基礎,十四歲以後改為練樂曲的困難部分。他認為每天練習時間隨個人的體力、精神而定。身體不覺疲勞時才可以精神集中地練習,練習時身體放鬆也是很重要的,他強調要技術好,必須在早年開始學習時便要進行很多的技巧練習。
普道夫·塞爾金(1903-1991)
每天進行長時間的練習,在練習五小時之後才進入狀態。通常不用中速去練習,因為中速比較容易彈好,而很慢和快速則比較難,特別是慢練的時候也要有美好的聲音和旋律線條走向。他十分重視音階和琶音等基本技術的練習。
斯維亞托斯拉夫·里赫特(1915-1997)
音樂界認為,每天練琴五六小時已是一個很高的標準,而里赫特每天練琴時間幾乎超出標準的一倍。後來他說,他是從四十年代開始才“真正學琴”的。直至晚年,他練琴時間仍然很長,他除了用慢速度練音階、琶音,也非常注重觸鍵音色的練習,他自己認為,隨著年齡的增長,如果想保持自己的演奏“狀態” 。不僅不能減少,反而是增多彈琴的時間。可見他通過極度艱辛,非人的練習才為自己鋪設了一條道路。
阿利西亞·德·拉羅查(1923-2009)
音階、琶音是必須練的,視每人弱點不同而要求不同。練和弦要用很慢的速度來彈,把手放在鍵盤上感受它的擴張。她主張手小的學生應時常做一些手指伸展的練習。
毛里奇奧·波利尼(1942-至今)
他主張用不同速度(由最慢漸加至最快或由最快漸減至最慢)及不同力度(由最輕漸增至最強或由最強漸減至最弱)去練習音階、琶音。練習時要專注傾聽自己的琴聲,絕對準確,找出錯誤和不足的地方,並重視觸鍵的訓練。
綜合以上這些世界著名的鋼琴大師的練琴方法之後。作出一些分析和總結:
1,他們有一個共同特點是,非常注重年輕時的練習。並且在音階、琶音這些基本技巧上認真下功夫,到了老年,手指仍很靈活。
2,每天堅持數小時的練習,囡個人的情況而定,但要精神集中地練習。
3,用慢速練,但耳朵非常專注地傾聽每一個音。慢練時樂句要有方向,音樂感和表情。
4,要練習力度對比,有時我們知道樂曲要求的力度,但做不出來。彈奏要有力度的各種層次,用耳朵去分辨層次。
5,年紀大了,仍堅持練習。
6,手小的學生可以練些手指擴張的練習,對手指發育很有幫助,但不能過分練,以免過於疲勞對手反而有害。
7,練習時不單是手指的技術訓練,也是頭腦的訓練,要對音樂有充分的理解,對聲音的控制及觸鍵感覺有高度要求。無論練習曲或抒情樂曲都要帶有表情地去練習,簡單的樂曲也要把音樂練習得很完美。一切為音樂服務。
文章引用:悠悠鋼琴網